今天整理了一下以前学的JAVA的类和类成员的修饰符,考试的时候可能会考到。
 
一:访问修饰符:
 
1.省略访问修饰符:
 
具有默认的访问特性,即具有包访问特性,只能被同一个包中的类使用。
 
2.public访问修饰符:
 
用于说明类和类的成员的访问权限。这种类叫公有类。在一个文件中只能有一个public类型的类。
 
例如:Rect和UseImport两个类,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包中。顺便回顾一下不同类要用import导入。
 
//Rect.javapacakage my;public class Rect
{private int a,b;public void init(int len,int width){a=len;b=width;}public int area(){return a*b;}
}
//UseImport.java
import.my.*;//导入my 包的所有类
public class UseImport
{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{Rect x=new Rect();x.init(2,3);System.out.println("矩形面积为:"+x.area());}
}3.private
 
用private修饰的类成员成为私有成员,只能在声明该成员的类中使用,不能在类外使用。一般通过本类中公有方法进行访问。
 
4.protected
 
protected修饰的类成员为保护成员,可以被三种类使用,分别是该类本身,该类的所有子类,该类同包的其他类,该类的子类。
 
5.private protected
 
私有保护成员。可被两种类使用。分别是:该类本身和该类的所有子类。
 
二:特征修饰符
 
1.abstract:抽象
 
修饰类为抽象类,修饰方法为抽象方法。只要类中有抽象方法,就必须定义为抽象类。抽象方法只能声明,不能实现。但是可以在其子类中对抽象方法进行实现。抽象类中也可以包含非抽象方法。
 
2.final:最终
 
修饰的类为终止类,不能有子类。修饰变量为终止变量,只可赋值一次。修饰方法为终止方法,不能在子类中更改。如Socket、ServerSocket等都是final类,防止黑客派生子类进行破坏。同时,final与abstract是相互矛盾的。
 
3.static:静态
 
静态成员无需通过对象调用,可以直接通过类名直接调用。
 
public class RectArea//输出6 和 12
{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{System.out.println(area(2,3));System.out.println(area(3,4));}static void area(int a,int b){return a*b;}}4.native
 
用native修饰的为本地方法。它修饰的方法在程序外部使用其他编程语言编写。(这个步骤比较多,所以就木有继续研究了)
 
5.volatile
 
易失变量,可能被多个线程控制和修改。